先進本草醫學的傳播者

數百萬人確診 清冠一號 成為全民共識

策劃.採訪.撰文/金麗萍
圖/鄭清影.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從4月清明連假過後,近3個月來,台灣的新冠病毒確診案例,由4月6日的確診總數25,225件爆增至6月25日的3,573,703件,飛速成長了1400多倍。此際,當施打疫苗的絕對有效性被質疑,被視為流感化的新冠變種病毒Omicrom,出現可觀的致死率,無敵星星的說法也遭推翻時,清冠一號卻名聲大噪。
 清冠一號雖打響中醫藥的名號,卻也讓爭議已久的利益之爭、市場亂象,加速浮上檯面,使得質疑聲四起。本報總主筆金麗萍特專訪主導中醫藥政策的衛福部中醫藥司司長黃怡超及第一科科長賴芳林,以及中醫師、藥師、中藥商三大全聯會理事長柯富揚、黃金舜、馬逸才,保健營養食品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威仁,從不同的角度,陳述觀點。

新指引出爐 為終結市場亂象

衛福部中醫藥司司長黃怡超/第一科科長賴芳林
 清冠一號何以不能成為中成藥,便於民眾在藥局購買?因為,有些患者症候和體質不適合清冠一號,需由中醫師診斷。

類清冠一說 引起混淆

 在中醫診所部分,因應清冠一號缺貨,可能調整部分用藥,但仍可滿足病患用藥需求,這部分有健保給付;中醫師本來就可辨證論治,不一定要使用台灣清冠一號,對於確診病患,使用科學中藥,就可申請公費,CDC同意給付,但需符合遠距的診察,病患為確診者,同時取得用藥同意,這就不是台灣清冠一號的概念,而是類似清冠一號使用科學濃縮中藥組成,所以,當初提出類清冠一號的說法,只是造成民眾混淆。
 所以,台灣清冠一號是由中醫藥司給付;健保使用的科學濃縮中藥,則由CDC給付。
 至於中藥房的管理。首先,它不能銷售處方藥台灣清冠一號,但它可以針對民眾要求配藥的項目進行配藥。

清冠一號中醫師把關 確保用藥安全

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柯富揚
 新冠肺炎是一高傳染力、高毒性的疾病,在古代我們稱為瘟疫;雖然,Omicrom的毒性較小,但傳染力驚人,相對地有更多人出現重症及死亡的風險;尤其,接下來,我們還要面對BA4, BA5的可能威脅。台灣是一醫療資源非常便利的國家,經由醫師診斷和處方,可以協助民眾更精準地掌握新冠肺炎感染後的症狀;也因此,在衛福部專家會議審議後,把清冠一號定義為處方藥,這是對民眾更有利、更有保障的作法。清冠一號和其他抗病毒的西藥一樣,都可能存在使用時機及藥物交互作用的問題;所以,必須透過中醫師把關,確保用藥的安全。
 清冠一號絕對不是一個成藥或保養品;所以,如果以中成藥供應市場,很容易會出現不適當或濫用的情況。我們一再強調,清冠中藥的負作用雖然很小,也適合不同的族群、年齡,但它有一個前提,必須經過中醫師的診療後再給藥,才能發揮這些優勢;如果,缺乏中醫師專業判斷,由民眾隨意購買,很可能會出現用藥風險。

EUA藥品 不宜開放為成藥

 另者,確診民眾使用清冠一號,也要寫下同意書,因為它畢竟是一EUA緊急授權的藥品,所以,不建議它開放變成成藥,因為風險太高,民眾也無法得到EUA的保障。成藥的定義是:它不需要醫藥專業人員指示,就可以自行依照藥品的標示、適應症使用,就好比是綠油金、白花油。 
 西醫的口服抗病毒藥物如Paxlovid,它對covid-19患者的安全性、治療效果,也有很多證據支持,讓很多民眾避免由輕中症轉為重症;但衛福部也不會因此將它改為成藥,因為,它一如清冠一號,也是EUA緊急授權的藥。

水藥管理 應界定範疇

 至於水藥,中醫師在臨床上,面對急重症患者,也會使用中藥的水煎劑,它一直是中醫在臨床上一種強而有效的治療方式。目前,傳統的中藥店也可根據現有的藥事法規定,使用傳統國民處方劑,一些固定的成方,或提供民眾進行一般性的保養;只是,對於疾病,那就要另當別論,因為疾病仍需要醫師做出正確的診斷,針對民眾疾病真實的狀況,以及藥劑的品質及劑量的調整,就要符合醫療常規,包括我們的處方權及調劑權。
 面對新冠疫情,有中藥房銷售清冠一號,主管單位已三令五申,嚴禁此一作法,強調藥房聲稱的水煎藥清冠一號和藥廠的清冠一號不同。八家藥廠是由衛福部把關,必須透過優良的製藥供應及嚴謹的製程,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確效也必須符合規範;在此情況下,單純就其組成,其間的劑量比例,直接煮藥,這並不恰當。

修改法規 建立藥師指示用藥

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黃金舜
 台灣應儘速建立藥師指示用藥的空間。基本上,在日本小青龍湯、小柴胡湯等等,都是藥師准用藥;民眾到藥局,由藥師評估後,即可進行銷售。
 時代進步,想法需改變;一如西藥,普拿疼就是指示用藥,中醫藥若有這個空間,就不會有清冠一號之亂。我認為,在管理上沒有太大的難度,就看中醫藥司是否能與時俱進。
 清冠一號所衍生的問題,在疫情結束以後,相關單位應坐下來談,台灣的中醫藥應如何前進,不能事過境遷仍原地踏步。

治新冠 不宜限縮中醫藥的大格局

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馬逸才
 就宏觀的角度來看,當清冠一號缺貨時,診所和中藥店針對客戶需求抓藥,協助解決很多問題,並且,也幫助不少患者減緩症狀,但卻引起市場不合理的批評。
 水藥的優點是可以加減方,而加減方才可以調整體質,體質偏冷,可添加薑;現在,中醫師處方散見於網路,民眾來買水藥回去煎煮,所以,水藥不應該當作處方藥,而清冠一號名稱上若已註冊,我們就不使用這個名稱;只是,市場氛圍對提供水藥的藥房不友善,並不公允。
 事實上,中醫藥治新冠並不只有一種劑型,此時,基於商業競爭,限縮了中醫藥的大格局,也枉顧民眾的權益。

分級管理 便於民眾購買

台灣保健營養食品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威仁
 清冠一號在國外是以食品上市,在國內,卻是處方藥。在台灣,對於清冠一號的管理,確實有點奇怪。目前,中藥房也在銷售,只是沒有清冠一號的外包裝,但仍在販售。
 我認為,民眾為了預防治療新冠,願意花錢購買,並無不妥。現在,政府提供公費,但自費者仍不少,而自由市場的價格高於公費,這樣的管理模式不盡合理。
 清冠一號的成分,確實有些藥是需藥品管理,成為處方藥,但可以適度放寬分級,法規的問題,就看政府怎麼調整修改;疫情屬非常時期,指揮中心可以考慮採用分級管理,以包裝區別,便於民眾購買。

Scroll to Top